- 色卡
- 產(chǎn)品特點
- 注意事項
- 使用方法
- 警告
產(chǎn)品須在室溫(≤40℃)且在通風防火處貯存,使用時先消除靜電,遠
離熱源、火源及高溫(≤50℃);防止刺破和焚燒罐體,廢罐處理前,倒
置罐子按下噴頭約2分鐘清洗罐內(nèi)余漆,必要時可拔開噴頭徹底清除。
離熱源、火源及高溫(≤50℃);防止刺破和焚燒罐體,廢罐處理前,倒
置罐子按下噴頭約2分鐘清洗罐內(nèi)余漆,必要時可拔開噴頭徹底清除。
被施工物件表面不得有灰塵、油脂、水蠟等臟污,靠近物件應加以保護。
噴涂前上下左右搖動罐體約30秒至內(nèi)容物混合均勻為止。
距被施工物件表面20厘米左右,按下噴頭均勻噴涂,防止倒噴。
用后存放前,倒置罐體按下噴頭約3秒鐘清洗噴嘴通道,防止堵塞。
噴涂前上下左右搖動罐體約30秒至內(nèi)容物混合均勻為止。
距被施工物件表面20厘米左右,按下噴頭均勻噴涂,防止倒噴。
用后存放前,倒置罐體按下噴頭約3秒鐘清洗噴嘴通道,防止堵塞。
使用前須先小面積試噴,符合使用標準后方可使用,防止濺入眼睛或
吞食,防止兒童接觸。
吞食,防止兒童接觸。